静一片,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alice。”rafael brynjolfsson博士问我,“告诉我,你爱他哪一点?”
我认真想了想,“他……,只是他就好。”
博士点头,“arthur拥有上帝的恩赐!他有一颗出奇美丽的大脑,这是旁人无法企及的事情。当时他在mit读书,年纪很小,还不满14岁,我最小的儿子比他大一岁,当时正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
他的能力出类拔萃。他喜欢我的课,我们经常在图书馆、实验室一起研究到深夜,然后我的妻子给我们送来番茄菠菜厚芝士pizza,还有啤酒,那应该是他第一次喝酒。
我记得曾经向他说过,如果以后他留校,应该过的也是我这样的生活:争取成为tenure(终身教授),以后,娶一位传统的美国女性,成立一个家庭,在学校周围买房子,每天泡在学校中,他的妻子为他准备三明治与啤酒。对于这样的生活,他表示恐惧。
后来,我住院之前看见他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恋情的新闻,再往后,他的新闻一概全无,我以为,他会选择那样的生活永不更改,没想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类似当初我对他形容的那种生活方式。”
博士表示周围太乱,他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
我看了看周围,我们这里很安静,异常安静,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博士,还有勋世奉,但是rafael brynjolfsson博士表现的却似乎置身于熙熙攘攘的古罗马斗兽场中一样。
我知道,这是由于他的精神分裂症导致。
闻言,勋世奉微微点头,有眼神微微扫了一下身后,有人走过来。
勋世奉与博士道别,教授对我们说,“alice,arthur,愿上帝保佑你们,祝你们幸福。”
博士走后,我问他,“lance似乎坚持要念普希金那首的诗篇。”
勋世奉,“可以,如果这是他的意愿。”
我,“但是……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勋世奉,“勋暮生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他想要念那首诗,那么,他就一定会念那首诗。还有,我也觉得那首诗其实很合适,那是事实。”
……
婚礼。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嫉妒,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
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我曾经爱过你》,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爱过……
这是一个过去式,一个过去的终结。
他坦荡,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解剖,就这样明明白白,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如此的真实!
勋世奉没有站在圣坛上,那里只有一位老牧师。如他所说,勋世奉站在我的身边,我戴着那条好像冰封海面一般的钻石披纱,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圣坛。
宾客都在两旁。
他们在奏乐中站起来,注视着我们。
周围全是花,白色的花,玫瑰,牡丹,绣球花,还有一丛一丛的白色蔷薇。
终于,我们来到圣坛。
我念出了自己婚礼的誓言:——
i, alice, take you, arthur snow henry hsun,我,alice,愿以你arthur snow henry hsun,to be my wedded husband,作我合法丈夫,to have and to hold,相互拥有扶持,from this day forward, 而今而后,for better, for worse,不论境遇好坏,for richer, for poorer,富裕或贫穷,in siess and ih,病痛或健康,to love and to cherish, 发誓相爱,till death us do part,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采用的是老式的誓言,这在今天的美国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婚礼誓言最后一句已经更改为:——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愿意为止,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爱的那一天……
但是,我们的婚礼选用的誓言依旧是: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这是一种承诺。
勋世奉是基督徒,他说出这句话,就是他对上帝的承诺。
牧师问我:“will you love him, fort him, honor and keep him, in siess and ih; and forsaking all others keep only to him so long as you both shall live”
(你是否愿意爱他,安慰他,给予他荣耀,并且一直在他身边,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只守候在他身边,放弃其他人,只要你仍然活着?)
我看着勋世奉的眼睛,隔着钻石披纱看着他。
他的双眼蓝的像深海。
表面平静却暗涌波涛。
我曾经在这双眼睛中看见过冷酷、杀机、平静、温暖、令人怜惜的笑,甚至是令人战栗的欲望,熔岩一般的热情,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现在看我的眼神,……,那是他看着星空,看着信仰时候的眼神。
我拉起我的手指,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重新套上刚被摘下的婚戒,与他手指上的并成一对。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
“i do……”
第170章
南太平洋英属维尼亚纳群岛。
尾部标识着’stantine’的喷气式飞机在海岛跑道上徐徐降落。
这里距离纽约很远,很远很远,远的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如果不是这座海岛完全没有能力起落空客a380,勋世奉一定会选用平时使用的那台专机而不是眼前这个精美到梦幻的jet,当然,在他心中,这台喷气式飞机小的像一个火柴盒,即使在我心中,她已经完美无缺了。
勋世奉私人海岛是群岛中的一个,最美丽的一个。
它位于太平洋,2亿年前海底火山喷发熔岩上升到海平面凝结成一座海岛。
如今,这座岛上布满了热带雨林,当然,这些在勋世奉购买它之后已经全部整修过,一切危险的动物、植物都被清除,只留下茂密而又安全的丛林,各种奇异花卉,海中的珊瑚群,和一些娇艳到极点的热带鱼。
当我真正走进这座岛屿的时候,我竟然还看见了一个超现代化的蔬果基地,里面各种新鲜蔬果应有尽有,但是使用的是全部是无土化的栽培技术,每一棵植物下面全部放着营养皿,里面是营养液。
这是一间生命工厂!
我们会在这里渡过三天的蜜月,嗯,仅仅三天。
max大叔与mary姑娘都没有过来,他们还要负责招待宾客,并且抓紧时间休息一下,毕竟这次的婚礼兵荒马乱的,让大家都极大程度的透支了身体与精力。原本我以为这里会有一些其他的工作人员,但是,当我在卧室中把行李收拾好,出去找勋世奉的时候,这才知道,他让安保人员全部离开这里,当然,他么离开很远,他们再附近的群岛上,如果一旦出现意外,直升机只要20分钟就可以赶到。
也就是说,这里,整个岛屿,只有我同勋世奉两个人。
蜜月,号称新婚的两个人,与世隔绝的海岛。
偌大的宴会厅,空无一人,当然,出了勋世奉与我之外。
拜占庭风格的建筑外面是一大片玫瑰园,种满了红色的英格兰玫瑰;高耸的穹顶之下,吊着晶莹璀璨的水晶灯;名贵的骨瓷餐具,边缘描绘的花纹全是黄金上色;而餐桌上的各种新鲜的水果,鲜花,还有那些人离开之前请世界顶级大厨精心准备的佳肴……
我眼前这一切都在落日的余晖下,被盖上了一层蜂蜜色的光泽。
柔和,丰满,甜蜜与诱惑。
细长的水晶杯子中,盛着冰的恰到好处的粉红色的香槟。
这里的建筑很独特,穹顶下只有罗马柱。
挂着白色的轻纱,稍做遮挡。
外面就是海滩,一大片棕榈树,还有椰子树,带着夏季气息的海风柔和的拂过沙滩,而白色的细沙就像美丽的新娘礼服那层柔软的白色的白纱。
这一切美的仿若梦境。
新婚夫妻在享受美食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吧。
……
“alice,睁开眼睛。”
勋世奉命令我,他声音急切而热烈,像南太平洋上没有遮挡的剧烈阳光,又像是奔放的火,炽热的烧着我,让我口干舌燥,被他为所欲为。
他的动作越来越放肆!就这样,一次比一次更加沉重,一次比一次更加没有顾忌 !
我睁开眼睛。
看着这个男人。
我爱他,也许,没有他爱我那样的深沉,但是我爱他!
我知道勋世奉爱我。
从很早以前,他就爱我。他说过,只有在我的身边,他才能感觉到安全,也感觉到安心,这一种心灵上的归宿,他知道自己几乎拥有整个世界,而我是他的家,也是他唯一的归属。
勋世奉很复杂。
他的人生跌宕起伏,混乱不堪。那些往事,他被刺杀,被背叛,被注射毒品,被谄媚,被欺骗,更有甚者,很久很久之前,他被金钱和权势赤裸裸的羞辱,被家人抛弃,被朋友出卖,被女人献媚。
我问过勋世奉,关于他的过去,关于他的恋情,他并不想多说,但是,这不代表他想要隐瞒。
他不信任她们!
那些往事,他甚至面对那些枕边人,也无法放下心防,他曾经拥有的几位出身显赫的贵族未婚妻,却无法让她们安稳的同他睡在一张床上。更过分的是,面对那些蓝血美人在闺房中对他低三下四如同娼妓一般的伺候,他竟然无法使自己呈现兴奋的状态。
他不相信很多东西,虽然那些往事几乎是这个世界的全部。
勋世奉自己心思诡诈,所以,他看任何人都心思诡诈。
我们相爱,他可以在我身边沉眠就像是人鱼沉在海底。
可是……现在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
即使是新婚,这也太过分了。
我感觉自己已经无法承受他的热烈,身体已经感觉到疼痛,全身上下都是他的味道,已经到了极限——忽然,我尖叫!
灭顶的快乐如同滔天的巨浪。
那是濒临死亡,心神俱碎的快乐。
恍惚中,伴随着海风,海浪的声音,玫瑰的香气,飘进来的,还有勋世奉的低沉的声音,如同是谁,在午夜用手指拨动了大提琴的弦——alice,我爱你。
……
与世隔绝的海岛,羞耻心也被烈日彻底销毁了吗 ?
蜜月。
似乎,这个词语背后代表的就是sex,sex,sex,还有就是对子息的期望。
衣服似乎都是多余。
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窥伺,没有人听见。
我们卧室这样的建筑甚至是全方位的敞开,只有白色的轻纱拂过……海浪就在身边似的,一层推着一层,还有玫瑰狂野浓烈的香气,这一切都连同他的身体,像深刻的烙印,刻在我的骨血中。
勋世奉问我,“想不想去外面?”
我赶紧摇头,“不要!虽然我们已经百无禁忌,但是sex绝对不能到没有遮挡的地方。天空上有卫星,可以远程拍到那样的照片。”
他轻笑,“我是问你,要不要到外面走一走?”
“……”
勋世奉从我身上起来,他的身体真的很像是米开朗基罗雕刻的大卫。
上次看到一个帖子,说符合古典连同现代审美的男人的身材就是米开朗基罗的这个大卫雕像,并且一定是这一个,不能是别的,就是因为这个雕像的原石很瘦很长,当时很有名,因为这块石料的瘦长几乎让它成为废料,当时的雕像一定要强壮,好像牛犊一样的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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