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撮合。如果这是爱情,未免也是一场逻辑悖反神经错乱的爱情。
那时候,贺千回还不懂得,吃醋在爱情里只是太初级的东西。真正的长情大爱,是宁愿失去对方、宁愿自己受折磨,也要对方一切安好。
另一方面,贺千回又觉得,她跟吴恺轩也未免太熟悉了。他们俩在一起这么久,兼之作为男孩子来说,吴恺轩有一副超乎常人的记忆力。他竟然记得贺千回说过的每一句话——至少,就贺千回记得的一切而言,他全部都记得,还有一些他所记得的,是贺千回自己都已经忘记了的。他因此而了解贺千回每一条蛛丝马迹的喜恶和习惯,答应过贺千回的事情、或者贺千回要他做而他根本不需要答应的事情,他也从没有不做到过。
他有时候会让贺千回觉得,是不是自己要星星月亮他也会愣头愣脑地想办法去摘呢?好在贺千回从没有动过这样的心思,毕竟这样的心思,不是只能对男朋友才能动的么?
说来奇怪,在他们的中学时代里,俩人在一起发生过那么那么多的事情,贺千回都只剩下模模糊糊的印象,唯只一件事情,让她记忆深刻。
那是有一个周末临时加了补课,补课后还拖了堂,于是贺千回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地走了。她那时正在中央八台追看《绿衣红娘》,如果不及时赶回去,恐怕就要演完了。
回家的路上,贺千回一个劲打喷嚏,任她怎么揉鼻子都停不下来。同行的女孩子听着都替她难受,在一旁巴巴地帮她分析:“你说,你是过敏了,还是有人想你太多?”
贺千回摇头,捏着鼻子困难地说:“管它为什么,我只想赶快回到家,要一块纸巾!”
转天再见到吴恺轩,他眼神静静地望着她问:“那天补课放学后,你去哪儿了?还是走得太快?我一直在找你,怎么也找不到。”
贺千回顿时大拍脑袋,在心里高呼惭愧。因为平常他们俩都要回家的时候,就会天经地义地一起走,根本就不用专门约。但是那天临时加的补课,感觉同平常非周末的每一天都太像,加上贺千回太心急,就生生把吴恺轩忘掉了。
贺千回忽然想起那天打个不停的喷嚏:是有人想你太多吗?
她甩甩头,对自己说:禁止迷信!
总之,贺千回觉得她和吴恺轩的关系,最暧昧的情况,就是有一点像传说中的青梅竹马那样的味道。豆蔻年华的贺千回已经开始不相信青梅竹马的爱情。她相信青梅竹马是能够孕育出深入骨髓的感情,但那不是爱情,而是亲情。
古代里青梅竹马的爱情之所以能够成功,一是因为那时的人们被极大地限制了同异性相处的机会,例如小蛮女郭芙之所以一开始能受武氏兄弟青睐,那是因为这哥儿俩除了她就没人可爱;二是因为成功的婚姻所倚赖的,也往往是一坛陈年老酒般浓郁的亲情,青梅竹马同婚姻在这一点上,恰巧匹配。
想到这里,贺千回忽然有些触动。其实,掰开指头算一算,她同吴恺轩又认识了几年呢?如果连他都不可能,何方宇又算怎么回事?
贺千回呆呆地出了一回神。她觉得,吴恺轩和何方宇这两个人,好像相似点也很多。不是如同吴恺轩和贺千回相似的那种相似,而是他们对她的态度和方式,处处都显着一份同样细致入微的体贴。
贺千回想着想着,思想便悠悠然游离开来,完全转在了何方宇身上,而后,她又忽而释然地对自己微笑起来。这些年来,她总是会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对何方宇的喜欢——或者说——记得,刻骨铭心地记得,对何方宇的喜欢。可是,一直记得那份喜欢,不等于一直喜欢呀。再说,谁又知道那时的喜欢,就是真的喜欢?
贺千回托着腮,拧开钢笔,在日记本雪白的一页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何方宇四年大学毕业,直接保送上了本校本专业的研究生,他依旧留在T大里。贺千回高考之前,他研一的暑假已经开始,便直接从北京来到贺家看她。那几天高三全年级已经停课,由学生们自己在家做最后准备,只是中间召学生到学校开过一次会,作考前动员,并交待各种注意事项。这天因为只是开会,需要在学校里待的时间不长,何方宇就送了贺千回去学校,顺便看看她的校园,然后等着她,一起回家。
说起来,这么多年,这还是何方宇第一次来到贺千回的学校。贺千回在阶梯教室里开会,何方宇自己四下里转转,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走到附近接她。
他透过大大的玻璃窗,看见讲台旁斜放着一台陈旧的钢琴。他听贺千回说过,初二的一整年,她每天清晨在这里弹奏,每天,一个小时。他想象着那样的情景,也想象着会不会有许多男生假装从这里不经意路过,然后也这样透过玻璃窗,看着那个浑然不觉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的女孩儿。
后来,何方宇问贺千回:“妞妞,你们开会的时候那个坐在你旁边、同你说话的时候会直勾勾看着你的男孩子,他是谁?”
吴恺轩也问贺千回:“千回,咱们开考前动员会的时候,那个跟着你来学校然后又跟你一起回家的大男生,他是谁?”
对何方宇,贺千回的回答是:“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而已。”
对吴恺轩,贺千回的回答是:“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最亲的哥哥,虽然没有亲缘,但是水浓于血。”
你要是再漂亮就都该丑啦
这年高考,贺千回考上了同T大齐名的P大,一同考上的还有吴恺轩。贺千回众望所归考了这座城市的文科第一名,拿到了她想要的、也是当年最热门的法学专业。吴恺轩有惊无险,接受了调剂,进入了历史系。他们俩是他们这所小而精的学校这一年唯一上P大的两位,将老师们的骄傲变成了现实。
吴恺轩没有进入自己最希望的国际关系专业,有一点小小的挫败感。贺千回拍拍他肩膀安慰他说:“这有什么的,我还觉得历史系更好呢!看看咱们班主任,多书卷多有见地,就是因为他学了一个最有厚度的专业啊。想想你自己的将来,博古通今前瞻后继,多叱诧风云啊!到时候没事儿就给我侃,上下嘴皮子一吧嗒就把我给侃晕了!哎你知道吗?我还曾经特想学历史专业将来写历史小说呢,奈何人P大不在咱们省录这个专业呀,你倒好,不是调剂你哪儿进得去人家历史系的门槛儿啊。所以呀,我可赖上你了,将来咱们可以合作写历史小说,希望你到时候不吝赐教,大人大量,给我署个第二作者的名儿我就受宠若惊啦!”
贺千回这番南腔北调不伦不类的安慰,倒是十分凑效,当场就把吴恺轩说乐了。最让他振奋的是贺千回提到的跟他一起写作的可能性。这么说,在她心里,他在她的未来也是会有一席之地的么?
他们的毕业晚会上,贺千回收到了一大堆毕业礼物,多得她自己没有办法拿回家,还是靠吴恺轩给她分担了一大半儿。这些礼物多半来自同年级的男同学,本不爱送什么小礼小品的男同学。在这里,贺千回的男生缘涨至鼎盛,此后便静悄悄地衰落。她的中学里的这些男孩子们,觉得她原本只是他们这一雁群里的头雁,虽然领在最前面,但总还在身边,他们紧紧跟在后面,就还能看得见她,而如果加紧多扇几下翅膀,也能齐头并肩走上一段路。而现在,她变成了天鹅,双翅一振就飞出了他们的天空。
贺家喜气洋洋,订下饭店请了亲朋好友们吃饭。何爸爸何妈妈打电话来,极力邀请他们回到原来的城市,再请那边的故旧也乐呵一顿。贺氏父母挡不过这份热情与欣喜,就带着贺千回过去了。
贺筵是何爸爸何妈妈全权安排的,订在了全城最豪华的一家酒楼。请客当天,何妈妈还变魔术般拿出一条崭新的玫红色连衣裙,硬要贺千回穿上。贺千回见是名牌,知道价格不菲,一定是何妈妈送给她的礼物;况且,她除了上台表演需要的时候之外,没穿过裙子已经很多年,此时要她穿上裙子,她都会觉得如同要去做戏一般矫情,怯场紧张不自在,怕是连路都走不好。于是她极力推辞,何妈妈哪里肯让,非把她推到屋里去,换上了才许出来。
贺千回磨磨蹭蹭很久,终于别别扭扭开了门出来。何妈妈是出了名的眼睛毒,只目测过贺千回的身量,就买了一条如同专为她度身剪裁的裙子。这是一条无袖连衣裙,胸前还开了一小块儿,虽然是极小的一块儿,但已是少女从未露过的部位。腰身收得极好,衬得贺千回曲线玲珑,如同缩小了几号的时装模特。但贺千回自己站在镜子前时,仍然半是惊喜半是愁地哀怨。她怀念自己小时候穿一条小短裙就能大大方方上台跳舞时的身材,纤细的小腿,一点腿肚子也没有。记忆里从未穿过无袖的衣服,此时裸着两条胳膊,好像少了什么似的无依无靠。上臂根部雪白如嫩藕,好在一直上学,绝少在外面晒太阳,所以尽管那时候的贺千回还不会用防晒霜,也没有在胳膊上留下很明显的黑白分界线。
贺千回低着头不敢抬起眼睛看人。她红着脸站在门口,支支吾吾地问:“这样真的好看吗?”
客厅里的两对父母齐声赞好,乱七八糟的夸奖声中,贺千回单听清了何方宇的声音。因为不敢抬头看他,贺千回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道他在哪里,只好像站得离她很近,在她耳边低声说:“你知不知道物极必反?你要是再漂亮一点儿,就是丑姑娘啦!”
这句话使得贺千回觉得全身都发了烧。虽然从小到大,赞她漂亮的人比比皆是,但被年轻异性这样当着面赞美、还这么直白露骨的情况,尚属头一次。贺千回恨不得掩面跑掉,真担心他的这句话,让除他俩之外的第三个人听了去。但父母们的表现似乎并没有异样,他们大概真的没有听见吧?
宴席上,贺千回见到了好多她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的叔叔阿姨伯伯大妈,还有一些已经认不出模样的小弟弟小妹妹。因为并没有亲戚在这座城市,何家虽亲,也已经常常到贺家相聚,所以离开这么多年,贺千回竟然才是头一次回来。饭桌上,大人们不由自主地讨论起了贺千回遥远的童年。有一个叔叔说,妞妞三岁的时候最是听话,大人带她出去,她在前面带路,你让她停她就停,你让她跑她就跑,本来就长得像洋娃娃,这么一来,就像个小声控玩具似的,可爱得大家抢着逗她。
一位阿姨说,妞妞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已经会爱美,说起来恐怕也是大人们惯的,但凡有人去她家,无不由衷称赞说这个小妹妹长得真漂亮啊,她这样听习惯了,以后有人再去,要不是一进门就说她漂亮而只是叫妞妞的,她就会哇哇大哭。
又一个叔叔说,那时他有一个朋友刚开了一家书店,他抱着妞妞去玩儿,那朋友正好是个摄影爱好者,看这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特别是一双大眼睛灵气十足的,就忍不住拿出相机给她拍了好一组特写。现在这组照片还在这位叔叔家存着呢,贺家要是想要尽管去拿。
贺千回跟何方宇坐在一起。大人们说的这些事情她都完全没有印象,而何方宇却对每一件都是记忆犹新的样子,附和着补充了好多细节。贺千回看着他,觉得很无语,心想:原来他真是连我的尿布都见过呢!贺千回当然知道何方宇见过她小时候的一切,毕竟他是从她一出生就看着她长大,只不过之前从没有过这种谈话,以至于贺千回始终没有切身地感受到这个问题。她又想起自己小时候对他朦朦胧胧的幻想,自己在心里笑得天翻地覆。她对自己说:小花痴啊,傻死了傻死了!
那晚的宴席尽欢而散。宴席之后,贺千回又在那里多住了几天,到父母的故旧家里坐坐,接受大家一再的贺喜。两位妈妈又给她多添了好几套衣裙,十八岁的女孩子,只要一身漂亮衣服就鲜灵灵地放出光彩来。虽然这些天的应酬让贺千回打心眼儿里厌倦,觉得自己好像是最虚荣的牵线木偶,但也从此喜欢上了裙子。
贺千回没有见她从前的小学同学。她走得太早,跟大多数人都渐渐失去了联络,仅有的几个还偶尔有音讯的,当时也已经去了外地。巧在其中一个女同学,第二年复读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高校,才又在假期里同贺千回见上面。就是她告诉贺千回,当年的小皇帝丁俊,其时已是身材魁伟的大帅哥。
这句评论是在这样一个语境里出现的——这位女同学说,贺千回回去赴宴的那几天,曾在那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邂逅过丁俊,只是她并不自知。丁俊认出了她来,在后来的小学同学聚会上,同大家说起过。他的原话是说:“我看见贺千回了。她非常漂亮,比小的时候更加漂亮了,女大十八变啊。”他只说了这一句,就再没有下文。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这一个暑假,何方宇没有同贺家一起到省城去过夏天。他知道贺千回会有一个极其忙碌的暑假,而暑假结束的时候,她就会到北京去了。
贺千回的高中同学,以及一部分考到了外校去的初中同学,约了一个日子一同出游,算是小小的毕业旅行吧。他们碰了头才商量要去哪里,七嘴八舌没有定论。有人提议去南山公园,那里的一个看点在于其中建了个鬼洞,孩子们年轻气盛,都爱刺激,跑进去冒一番险,想来是不错的娱乐。
有几个女同学拼命反对,其中也包括贺千回。她的理由是她已经去过那个鬼洞了,再去一次一定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于是大家放弃这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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